佛山市南海区德荟贸易商行被罚款5000元

金融界2024年3月1日消息,佛山市南海区德荟贸易商行因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茶叶,被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30元。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南海区德荟贸易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经过进行详述。

佛山市南海区德荟贸易商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及第(三)项、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销售涉案食品的违法所得为230元。当事人采购涉案产品时未查验食品的合格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具有从轻情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从轻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30元;2罚款5000元; 3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寿眉白茶”(生产日期“201605”,净含量357克)1饼;4警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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