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新亿达眼镜店被罚款3000元

金融界2024年1月24日消息,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新亿达眼镜店因商标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罚款3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新亿达眼镜店的商标违法行为经过进行详述。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新亿达眼镜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六十条/第2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构成了商标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对其进行了罚款3000元的处罚,并没收了其非法财物。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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