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骗提骗贷” 临沂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监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孔海丽 北京报道

11月20日,据临沂官方微信公众号“临沂发布”披露,临沂市自12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收紧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监管力度。

调整包括,子女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的,不得以其父母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二手住宅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资金不再发放到借款人个人账户,发放到售房人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后一项调整或是为了打击住房公积金的“骗提骗贷”问题。

在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解读中,公积金贷款资金由原发放到借款人个人账户,调整为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这项调整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十六条:“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得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给借款人”的规定而作出。

而在今年3月2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门发布了一条“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严厉打击惩处骗提骗贷行为”的公告,公告指出,有职工通过“黑中介”,支付高达30%的手续费,通过套用他人信息,购买老旧房、小户型非改善性住房等手段,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2022年至2023年3月,临沂市共发现并杜绝80余起骗提骗贷问题。

打击“骗提骗贷” 临沂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监管

为打击惩处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临沂市公积金中心将从“加大审查力度、加大惩处力度、加大宣传力度”等三个方面发力。其中包括,将骗提骗贷等失信行为列入“黑名单”,个人公积金账户冻结5年,暂停提取、贷款业务办理资格。对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假冒他人签名等违法行为的,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有些地方会存在“套现公积金贷款”的乱象,临沂此举是希望将公积金贷款真正落实到购房买卖中去,是一种加大规范力度的举措。

“从临沂这个公积金贷款新政来看,监管意义更大。”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关荣雪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尽管今年以来楼市政策延续宽松基调,但在市场深度调整阶段,加强监管也是不容忽视的。

关荣雪认为,临沂此举不排除是为了避免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途径或资金流向偏离购房需求,担忧部分群体提取公积金以后不用于买房,这样既达不到促进楼市复苏的效果,也会损害公积金的制度发展。另外,公积金贷款资金不再发放到借款人个人账户,发放到售房人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内,从侧面来看,对购房者而言也是一项利好措施,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缩减了资金转账等办理流程,还提高了资金交易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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