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以政策集成创新赋能民营经济新飞跃

  
  本报记者 杨益波
  
  浙江活力!继8月23日浙江省委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后,日前,浙江省委、省政府又研究出台了《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政策集成创新赋能浙江民营经济新飞跃,再现浙江速度、浙江效率。
  
  本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共32条,概括起来就是“1+3+5”,即围绕“实实在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不断擦亮浙江民营经济金名片”这1个总目标,突出“集大成、浙江味、含金量”3个鲜明特点,提出“提信心增预期、降门槛扩领域、真公平破隐性、拓市场促升级、优氛围增服务”5个方面政策措施。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浙江的最大特色、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10日,浙江省市场经营主体突破千万户,实现总量历史性突破,而在这1000万户市场经营主体中,民营经济主体达967万户,占比达96.69%。
  
  今年上半年,浙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71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同比增长6.8%。其中,规上工业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7710亿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1.3%,对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达104.3%;全省民营企业进出口达1.88万亿元,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79.7%,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达8.8万家。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浙江有107家企业入围,占21.4%。
  
  民营经济强,则浙江经济强。当前,受诸多不利因素影响,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受阻,民营企业面临着很大困难和挑战,此时出台《若干措施》,着力从民营企业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民营经济最需要的地方做起,可以说是正当其时、适逢其势,对于推动浙江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具有重要意义。
  
  比如,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预期不稳、信心不足、保障不够等问题,浙江着力强化财税政策、产业基金、金融保障、用地用能用工等方面的政策保障。特别是考虑到民营经济创造全省70%左右的GDP,推出了“3个70%”的要素保障机制,即浙江省“4+1”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
  
  又如,针对民营企业“不能投”“不敢投”“不愿投”等问题,浙江在一些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大政策创新力度,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政府采购倾斜等措施。特别是在吸引民资方面,围绕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领域,提出向民营企业推介“三张项目清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为民间资本更好了解和参与重大项目提供平台。
  
  再如,针对“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等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消除等问题,浙江提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实行“非禁即入”等措施,不让公平停留于“书面”。特别是在招投标领域推出“七个不准”,明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额外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准入条件。
  
  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离不开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以及清朗友善的舆论环境。本次《若干措施》对此也提出一系列务实措施,比如,围绕为企业提供增值化的政务服务,提出打造一站式集成、线上线下协同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围绕推进公共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推动各信用信息平台协同信用修复,支持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围绕营造良好氛围,提出依法严厉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的行为等。
  
  浙江经济行稳致远,离不开民营经济持续发力。为了让基层和企业看得懂、能解读、会执行,确保32条措施落地见效,下一步,浙江还将配套完善形成“1+N”政策实施体系,汇编形成具体落实细则加强宣贯解读,并加大落实政策的督促检查、效果评估评价,动态优化政策措施。
  

浙江:以政策集成创新赋能民营经济新飞跃

文章声明:以上内容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互联网收集整理内容,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实之处,请联系管理员进行处理。

相关阅读

热门文章